
2026/06/03
【公告】「智慧財產人員-專利類」能力認證考試自114年度起調整為隔年辦理
自114年度起,「智慧財產人員-專利類」能力認證考試制度調整,改採隔年辦理方式。即114年度辦理考試,115年度暫停辦理,並自此依循隔年舉辦之原則實施。
為配合考試週期調整並保障考生權益,原各考試科目單科成績得保留3年之規定,將延長其成績有效期限如下:
- 112年度通過之各考試科目成績,有效期限延長至116年12月31日止。
- 113年度通過之各考試科目成績,有效期限延長至118年12月31日止。
- 114年度及其後各年度通過之各考試科目成績,有效期限將依相同原則順延,並以當年度考試簡章公告內容為準。
相關規定請參閱114年度「智慧財產人員-專利類」能力認證考試簡章之「陸、考試地點、類別、科目、日期及時間」及「壹拾壹、通過標準及授證」
簡章:https://www.tipa-certify.com.tw/p2-statement.php








